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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
2018年04月14日 浏览量:21679次 来源:
各学院:
根据《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手册》要求,为了加强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过程管理,全面提高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我校将于近期开展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工作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系统录入表格内容
即日起登录广东工业大学教学管理系统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并导出。
相关表格录入及导出的操作流程,请查看附件1内容。
二、2018届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(4月12日—5月4日)
检查内容:
1.《拟题审批表》填写情况、拟题审批会议纪要。
2.《任务书》填写情况
3.《中期检查表》填写情况
4.《指导情况记录表》填写情况、每周至少1次指导及相关佐证材料
检查要求:
第一阶段(4月25日—4月28日):学院自查。
各学院根据检查内容开展全院自查,4月28日前完成自查及材料完善工作,5月2日前提交《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学院自查表》(附件2)及撰写2018届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自查报告(至少1000字),电子版发送到实践教学科邮箱jwcsjk@gdut.edu.cn,纸质版(教学院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)送到大学城行政楼326实践教学科存档。
第二阶段(5月4日):学校检查。
1.请各学院按照《检查专家计划表》(附件3)选派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设计(论文)检查工作,并于4月25日前将名单电子版《检查专家报送表》(附件4)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。
2.2017年申报2018年专业认证评估的专业(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、金属材料工程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、测控技术与仪器、信息工程、化学工程与工艺、环境工程)必须进行全查,其他专业抽查(抽查名单将与检查组人员安排一起另行公布)。
3.当天检查结果由学院把原件送回实践教学科,学院自行复印结果并进行整改,在5月10日前全院整改完毕。
附件:1. 相关表格录入及导出的操作流程
2. 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学院自查表
3. 检查专家计划表
4. 检查专家报送表
根据《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手册》要求,为了加强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过程管理,全面提高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我校将于近期开展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工作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系统录入表格内容
即日起登录广东工业大学教学管理系统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并导出。
相关表格录入及导出的操作流程,请查看附件1内容。
二、2018届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(4月12日—5月4日)
检查内容:
1.《拟题审批表》填写情况、拟题审批会议纪要。
2.《任务书》填写情况
3.《中期检查表》填写情况
4.《指导情况记录表》填写情况、每周至少1次指导及相关佐证材料
检查要求:
第一阶段(4月25日—4月28日):学院自查。
各学院根据检查内容开展全院自查,4月28日前完成自查及材料完善工作,5月2日前提交《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学院自查表》(附件2)及撰写2018届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自查报告(至少1000字),电子版发送到实践教学科邮箱jwcsjk@gdut.edu.cn,纸质版(教学院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)送到大学城行政楼326实践教学科存档。
第二阶段(5月4日):学校检查。
1.请各学院按照《检查专家计划表》(附件3)选派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设计(论文)检查工作,并于4月25日前将名单电子版《检查专家报送表》(附件4)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。
2.2017年申报2018年专业认证评估的专业(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、金属材料工程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、测控技术与仪器、信息工程、化学工程与工艺、环境工程)必须进行全查,其他专业抽查(抽查名单将与检查组人员安排一起另行公布)。
3.当天检查结果由学院把原件送回实践教学科,学院自行复印结果并进行整改,在5月10日前全院整改完毕。
附件:1. 相关表格录入及导出的操作流程
2. 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学院自查表
3. 检查专家计划表
4. 检查专家报送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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